发表时间:2018/04/17 00:00:00 浏览次数:1683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不断增多,重大工程事故也是频频发生,重庆綦江虹桥的垮塌,云南昆禄公路的段毁,南京防洪堤的坍塌,浙江宁波某跨海大桥尚未合拢即主梁断裂,特别是汶川地震后现场勘察的结果,设计、施工前后原材料问题大量暴露出来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同样,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在辽宁省每年的房地产投诉中,大约有5%的投诉属于房屋质量缺损问题.且有逐年攀升的迹象。而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也是最近几年才出现,鉴定中的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司法鉴定的概念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业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由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国家标准,对专业性问题做出判断并提供意见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依据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设计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以此,我们可以对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之一,也就是分清谁是真正的责任承担者。但有时,工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事故时,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要分清各自的责任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简单的处理方法是采用排除法,设计、施工某一方面并不违反规范,则排除这方面的原因。采用这种方法可能会出现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使得委托的当事人无法接受鉴定结论或夸大易于检测项目的原因。以混凝土结构的裂缝为例,当无超载和地基不均匀沉降原因时,影响因素包括伸缩缝长度、配筋情况和混凝土质量,前者属于设计问题,后者属于施工问题。有关混凝土质量的事后检测指标仅包括强度,对裂缝影响很大的收缩值目前尚无法现场检测。如果设计方面满足了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也是合格的,则责任人都排除了,如果强度碰巧低于设计要求,则很容易把原因全部归结为施工方面,实际上,混凝土强度仅仅是原因之一,即使设计方面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质量也是符合要求的,仍然可能出现裂缝。要做出合理的责任分析需要鉴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做主观判断和推论。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最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安全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出具鉴定报告。
我们始终以科学诚实信用为经营理念,将诚信为本服务为先作为经营方针,公司从商务经营→ 技术管理→ 技术成果(报告)编订等工作全过程,始终把诚实信用作为处理各项事务的第一标准,把服务为先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管理手段先进,检测仪器齐全,拥有多位业界资深专家及一支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公司还与省内两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投资合作,建立了检测资源共享的合作联盟,足以保证我公司科学、求实、严谨、保质、服务的质量目标实现。